为实现八年提升计划总体目标,结合我市实际,重点安排以下任务:
(一)科学规划竞技项目布局,实施“精品工程”
1. 补短板填空白,健全项目布局。2018年,二十四届省运会共设37个大项4个表演项,我市只参加了田径、射击、自行车、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跆拳道、柔道、网球、武术散打、拳击、乒乓球、羽毛球等18个大项比赛,缺项较多。对接省运会项目设置,新上一批项目。至2022年新增射箭、皮划艇、举重、赛艇、击剑、橄榄球、飞碟、手球、空手道、武术套路等10个竞赛项目,使总项目达到28个参赛大项。至2026年再新增艺术体操、现代五项、体操、铁人三项、水球、运动攀岩等6个项目,达到34个参赛大项。大力发展冰雪项目,2022年开展冬季运动项目达5个以上,2026年达到8个以上,实现省运会冬季竞技项目金牌突破。
2. 突出重点,打造优势项目。结合我市已有传统项目基础和运动员身体素质特点,扬长避短,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势拳头项目。坚持优势项目优先发展,重点发展自行车、射击、田径、网球等优势项目,培育我市优秀项目集群,给予重点扶持,并加大向省队输送人才力度。至2022年每个重点优势项目金牌数量确保达到3枚以上,至2026年达到5枚以上,确保每个重点项目在省内具备核心竞争力,保持长期领先优势,在国内不断有拔尖人才涌现。
3. 教体结合,大力发展集体项目。充分利用我市传统项目学校资源优势,依托教体结合,大力发展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橄榄球、手球、垒球、水球等集体项目。重点支持篮球、足球、排球三大球进校园,吸引广大青少年从事竞技体育业余训练,确保集体项目在省运会每届都有金牌,总体夺金数量2022年达到20枚以上、2026年达到30枚以上。
4. 借势发力,实现潜优项目突破。对我市目前训练基础较差、省运会金牌不稳定的帆船、跆拳道、柔道、武术套路、武术散打、拳击、游泳、乒乓球、羽毛球等项目,进一步进行科学评估,积极引导,形成潜优势项目群。通过科学选材,系统训练,积极向上输送,加大内引外联力度,争取潜优项目弯道超车,实现新的突破,扩大夺金范围,形成稳定的金牌竞争力。2022年力争实现潜优项目夺金数量达到10枚以上,2026年20枚以上。
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教育局、各县区政府)
(二)强化竞技体育队伍建设,实施“尖子工程”
1. 打造高水平教练员队伍。根据项目布局需要,以“外抓引进、内抓培训”为核心,全方位提高全市教练员整体水平。通过从优秀退役运动员中招聘一批、从优秀退休教练员中返聘一批等形式,多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教练员;通过邀请专家走进来授课、外派教练员出去培训、邀约金牌教练员帮助带训等形式,引导教练员加强学习、钻研业务,加快提升现有中青年教练员队伍素质,打造一批金牌教练员,推动我市竞技项目水平快速提升。至2022年,市体校教练员达到50名,各县区、传统项目学校及社会力量的教练员达到100名。至2026年,市体校教练员达到100名,各县区、传统项目学校及社会力量的教练员达到200名。
2. 壮大优秀运动员队伍。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,拓宽选材面,打造一支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运动员队伍。至2022年,市体校在训人数达到1000人规模,县级体校及社会力量在训人数达到2000人规模。至2026年,市体校在训人数达到1500人规模,县级体校及社会力量在训人数达到3500人规模。实施重点队员培养工程,着眼于奥运会、亚运会、全运会,积极向国家队、省队输送人才,对入选省队、国家队的重点运动员实施重点跟踪、重点保障,每周期内向省以上专业队输送正式运动员(含试训)不少于50人,培养具备全运会夺金实力和奥运会夺牌实力的运动员3人以上。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0〕23号),保证优秀运动员完成小学、中学和中专学历教育,进一步提高运动员科学文化素质。
3. 培养高素质裁判员队伍。重视裁判员队伍建设,根据我市项目结构特点,培养和打造一支临沂籍国家级甚至国际级裁判员队伍。完善裁判员注册、管理、培训、考核、选派制度,全力培养一批能够在省内外大赛中担任裁判工作的优秀裁判员,2019-2026周期内培养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50人,积极向省级以上赛事选派优秀裁判员,争取省运会每个竞赛大项都有临沂籍裁判员参与执法执裁,为我市争取公平竞赛环境、承办各类大赛提供人才保障。
4. 加强科研及管理队伍建设。提高竞技训练科学化水平,加快提升竞技运动实力,建立健全市级体育科研机构,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体育科研队伍,打造以运动员和教练员为核心,训练、科研、医疗、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复合型团队,为选材、训练检测、伤病防治、营养恢复、赛事分析研判、反兴奋剂等提供基本服务。加强竞技体育管理人员建设,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,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的竞赛组织人才队伍。
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委编办)
(三)构建多元化训练格局,实施“群雁工程”
1. 推进市体校专业化建设,发挥后备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作用。严格按照国家级“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标准,不断改善市体校办学训练条件,提升教学训练质量。充分发挥市级体校主渠道和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合理布局市体校竞技项目,训练项目由现在的17个,2022年发展到26个以上,2026年发展到34个以上。进一步完善市体校训练设施建设,对现有场地资源进行整合、改进、提升,根据项目布局需要,逐步健全完善游泳、射击、射箭、飞碟、体操、网球及水上项目等训练场地,不断充实市体校训练器材和设备。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财政局)
2. 抓好县级体校规范化建设,夯实后备人才培养的基层基础。加强对县级体校的管理和扶持力度,严格落实《关于改革县区级体育运动学校办学模式的实施方案》(临政办字〔2016〕116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,规范县级体校建设标准,改善办学条件,调动县级体校培养人才的积极性。按照“差异化发展、错位化布局”的思路,围绕“一县一品牌、县县有项目”,推动县区竞技运动项目合理布局。引导县级体校积极创建省级、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。至2022年,各县级体校深挖潜力,重点布局特色项目2-3个,承担省运会金牌任务不少于3个,体校集中在训人数不少于200人,专业教练员不少于10人,向市级以上训练单位输送不少于30人,各县区要落实所设运动项目的经费投入。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教育局、各县区政府)
3. 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特色化训练,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。引导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全市竞技体育训练工作。加强体教结合,大力发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,积极开展“名校办名队”培养模式,鼓励中小学校争创省级、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,实施竞技项目进校园,推动足球、篮球、排球在学校普及开展。发挥体育协会、俱乐部作用,完善“市队协会(俱乐部)办”模式,鼓励协会、俱乐部通过联合办队、个人办队等形式组建网球、轮滑、橄榄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冰雪等项目运动队。发挥企业力量,鼓励企业兴办竞技训练,倡导“市队企业办”模式,通过单独组建、合作联办、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组建射箭、皮划艇、举重、赛艇等项目。发挥民办武校力量,鼓励民办武校办好武术、散打、摔跤等运动队。将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,统一纳入全市竞技训练格局,按照“目标考核、扶优扶强”的原则,对确定为联合办队的学校、协会、俱乐部、企业等社会力量给予积极扶持,其所训练运动员能够承担省运会比赛任务的,视财力情况给予补助。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教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各县区政府)
(四)完善竞技体育赛事体系,实施“杠杆工程”
1. 积极承办举办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。积极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赛事。力争每年承办5项以上省级竞技体育赛事、2项以上国家级竞技体育赛事。2026年积极争取承办省运会。通过组织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活动,达到“以赛代练”、“以赛促练”“以赛促项目发展”的目的,激发青少年参与竞技体育运动的热情。
2. 合理规划市级竞技体育赛事。优化市运会赛制和项目设置,在年龄结构、项目设置上与省运会保持一致,调整市运会竞赛规模,明确市运会竞赛目标,发挥市运会选材功能,提高办赛水平。加强体教结合,举办好中小学生体育联赛,推动竞技运动项目进校园。举办好全市少年儿童锦标赛,为优秀后备人才脱颖而出,搭建平台。
3. 健全县级竞技体育赛事体系。鼓励支持县区举办更多竞技体育赛事活动,各县区要按照市运会项目布局,服从于人才培养选拔的需要,积极举办好县级综合性运动会、县级中小学生体育联赛、少年儿童锦标赛。积极承办市级以上竞技体育赛事,健全青少年竞技体育赛事活动,激发青少年参与竞技训练的活力,为选拔、输送后备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。
4. 鼓励社会力量承办竞技体育赛事。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办赛事的门槛,调动社会力量办赛事的积极性。定期公开赛事举办目录,规范赛事申办程序,鼓励具备承办资质的社会团体、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举办竞技体育赛事,逐步建成具有临沂特色的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、多元的竞赛管理体系。至2022年,由社会力量参与承办的竞技体育赛事达到全市40%,至2026年达到60%。
(责任单位:市体育局、市教育局、市体育总会、各县区政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