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沂河新区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
速度轮滑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
二、承办单位
临沂经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单位
山东蒙跑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山东德体智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四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2023年10月29日
临沂市沂河新区临沂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德体智轮滑中心
五、参赛单位
街道及各行业体协、学校、轮滑协会、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。
五、竞赛项目
200米双人计时赛(追逐)
1000米争先赛
六、参赛办法
(一)每队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1人,各年龄组运动员男、女不限。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(不含接力项目)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(二)年龄分组
青年组: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;
少年甲组: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;
少年乙组: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;
以上年龄组别分别设男、女组。
(三)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。
(四)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,禁止跨年龄组参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
执行2013年版《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》及中国轮滑协会、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。
八、奖项设置
(一)各项目分别录取奖励前八名。
(二)设一、二、三等奖颁发奖杯奖牌以及奖品,四至八
名颁发奖牌和奖品
九、报名和报到
(一)各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于2023年10月25日前报。
联系人:张闫功,联系电话:13515393107,邮箱:625821470@qq.com。
(二)逾期报名、非电子版报名无效,报名后信息不得更改
(三)运动员报到时间:10月29日上午8点前,9点开幕式。
(四)各参赛单位交通差旅费,生活费等自理。
注:各参赛队员必须出示身份证,或户籍证明,或户口本。
十、裁判和仲裁
(一)裁判
裁判委员会由区教体局聘请国家级裁判员组成,比赛成绩以现场发布为准。
(二)仲裁
1、大会设仲裁委员会。
2、凡对比赛成绩、裁判员判决有异议者,可在判罚后或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申请仲裁须提交签字的书面申请、其它相关的佐证材料及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。经审查申诉属实的,申诉费全额退回,否则不予退回。
3、未在有效时间内提出仲裁的,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。
4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,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。